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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 沈七七与周凛在北省东部的温馨日常

作者:相识于微末 返回目录


    院子里的几个孩子见到周凛回来,知道到了午饭的点,纷纷打了声招呼跑回家了。

    二虎子他妈早就在隔壁瞅他好几趟了,这傻小子可算是注意到了,也揣着糖三角屁颠屁颠回去了。

    乐乐像个小尾巴一样,跟在沈七七身后:“妈妈,海胆浑身都是刺,乐乐怕扎,不吃。”

    沈七七熄了火,揭开锅盖,白茫茫的雾气下,胖嘟嘟的脸上都是温柔的笑意,一双水润的眸子绚丽夺目。

    周凛眼神闪了闪,动手帮忙起锅,竖起耳朵听着身边女人的话。

    “傻丫头,咱们不吃刺,咱们吃里面的海胆黄,香甜香甜的哦,比鸡蛋黄还好吃。一会儿妈妈把鱼蒸上,就教你怎么开海胆。”

    她对乐乐这样好,周凛心中十分感激,忙道:“我去杀鱼,是切成一段一段的吗?”

    沈七七:“千万别,你把鱼鳃和内脏去了就好了,剩下的我来。”

    说完这些又盯着周凛鼓励道:“不要学外面大男子主义那一套,想要家庭长久就得学会疼媳妇儿爱孩子,你这个样子我很喜欢。”

    沈七七对周凛的上道儿很满意,这个年代很多男人回到家里横草不沾竖草不拿,像个大爷一样等着女人伺候,好像这个家不是他的一样!

    她可受不了这种丧偶式婚姻。

    如果周凛是这样的,那她可不得早日散伙儿。

    周凛又被沈七七直白到了,一剪子下去好险没把鱼剪个对穿。

    他杀鱼,沈七七则是弄调料,清蒸海鱼好不好吃,调料是灵魂!

    生姜拍碎,大葱切段儿,用来给石斑鱼做一个全身按摩。再淋上一点家里的白酒腌制。

    腌好后,再重新准备葱姜垫在盘子上,将鱼装盘,撒上食盐和食用油,上锅蒸熟。

    撒上姜丝和葱花,淋上些许酱油,最后泼上一勺热油。

    沈七七忍不住先夹了一筷子,石斑鱼肉质鲜嫩,完全没有腥味儿,简直不要太好吃。

    她满足的眯起了眼睛:“凛哥,乐乐,你们快尝尝。”

    三人分吃了一条石斑鱼,周凛还吃了八个糖三角,末了还一人吃了一个海胆黄。

    乐乐揉了揉小肚子道:“好好吃哦,妈妈,没想到这个海胆黄是甜的。”

    周凛也觉得沈七七懂得很多,他目光深邃道。

    “海胆这东西有时候礁石群里会冲来一大片,不过都浪费掉了,这附近没人知道还能这么吃。”

    沈七七抬眼看到周凛探究的目光,心里突突了一下。

    她一个没来过海边的人对海里的东西知晓这么多,的确说不过去。

    但她又是如假包换的沈七七,连原主的记忆都有,谁怀疑那就只能干憋着。

    她信口胡诌道:“我小时候看过一本游记,不但记载了海边生物,还附有食谱。里面还有各种各样的图画,我一看就明白。可惜后来书沾了水,烂的不成样子,这才被丢了。”

    嗯,完美!

    这话说完,沈七七自己都忍不住信了。

    周凛将信将疑的点点头:“所以外面桶里那些,都是打算做来吃的?”

    乐乐以为爸爸不愿意妈妈拿家里的粮食和小伙伴们换海货,小女娃实力护妈。

    “爸爸,妈妈肯定能做的很好吃的。”

    周凛莫名有点吃味儿。

    沈七七才来了两天而已,乐乐已经这样子了,再多待一阵子,估计乐乐眼里就没他了。

    他不知道的是,不久的将来他会更加吃味儿,乐乐每天能抱着媳妇儿睡觉,羡慕疯了!

    “我当然相信能做的很好吃,只是海里的东西大都表面有粘液或者肚子里有泥沙,所以……”

    他们这批人是早几年由陆军转来做的海军的,出海的时间长了也会捕捞了海货来吃。

    深海里的确不少好东西,有些海鱼生吃口感都很肥厚,可这海边的小海鲜他们试过很多次,实在不咋地。

    不是饿的实在受不了,没人会做这些。

    沈七七笑道:“那是你们不会处理,这样,晚上咱们就先做一桶贝类来吃。正好我来了后还没有同邻居们交好,咱们做好后各家送点过去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里又嘱咐道:“对了,你一会儿走之前,去给我打两桶海水回家。”

    周凛想说还是先尝尝没问题再送,看到沈七七一脸笃定的样子,觉得兴许这女人真有办法。

    他真是越来越看不懂沈七七了。

    之前的传言说她不光倒追陈辉,还奸懒馋滑全占,可现在看来完全不一样。

    他最终还是点了点头:“听你的。”

    沈七七觉得周凛还是很好沟通的,并不像他表面冷冰冰的样子,她意味不明的看着周凛。

    “有眼光,这东西做出来不但美味,吃了对男人还好,补肾,你不会亏的。”

    周凛……有被侵犯到。

    “凛哥,我想把屋里的东西都重新归置一下,你看哪个是你不想动的?”

    周凛:“随你喜欢。”

    沈七七笑了,那她可就不客气了。当然,具体怎么动,她现在不能说。

    等到夜里周凛打算换衣服时候才发现,他屋里的大衣柜不见了,被沈七七搬到了西屋!

    自己的衣服旁边,整整齐齐的摆着沈七七的衣裙,边上还有乐乐的两件小衣裳。

    原本空旷的衣柜,骤然热闹了几分。

    就这样登堂入室,就好像沈七七这个人一样,大咧咧出现在他的生命里。

    *

    北省东部,国界边疆。

    这里地广人稀、沼泽遍布、土壤肥沃。虽然冬季气温平均零下三十度,但夏季日照时间长,降水丰富,有利于农作物生长。

    因此,大批的知青被分派来开荒建设农场。

    此刻几辆牛车正拉着刚下火车的知青们去往各个农场报道。

    陈辉和袁雪挨坐着,两人这么一会儿就被咬了几个包,浑身上下痒的难受。

    啪!

    “你打我脸干什么?”陈辉叫道。

    “诺,我是打它!”袁雪抬起手,一个黑花蚊子被拍死,还带着一兜血。

    陈辉忍不住抱怨道:“这蚊子也太多了,晚上睡觉不得被咬醒?”

    赶牛车的壮年忍不住道:“放心,适应适应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他都不忍心告诉这俩,现在正是夏季农忙,天天都得去铲垄沟,每天地里工作十七、八个小时,一百只蚊子围上来,那也能睡的像死猪。

    而且这俩人一看就手不能提、肩不能扛,怕是挣不了多少工分,还得饿肚子。

    袁雪现在就饿了,按着肚子道:“辉哥,咱们还剩几个饼子,不然先吃两口垫垫吧?”

    陈家给了彩礼后债台高筑,除了家里老旧的衣服、被褥、盆子等,出发时候陈母只给做了几个杂面饼子带上了,其余的啥都没有。

    就这点饼子,一路上还都是陈辉拿着,每顿饭掰一个,大半儿自己吃,小半儿给袁雪。

    陈辉语气有点气急败坏:“火车上就没了,都怪沈七七,要不是她,咱们不至于这么拮据。等到了农场就好了,这么大个农场,总能多分点口粮吧。”

    壮年想说你们想多了,目前的收成根本不够吃的,想了想,还是闭上了嘴。

    就让这俩人再幸福一阵子吧,毕竟,以后面对的都是残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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